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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地方GDP相差3万亿:掺水数据挂钩政绩考核

    随着各省陆续公布上半年经济运行数据,近日GDP数据再度置于关注的中心。

    中央地方GDP相差3万亿
    中央地方GDP相差3万亿

    截至7月30日,陆续披露的30个省份上半GDP增速全部高于全国7.6%的水平,其总量之和超出全国GDP总量31630.2亿元。而这种“双超出”的现象已经延续了将近12年。

    只是当下正值中国经济转型的十字路口,中央调控再提“底限思维”,GDP指标兼具政策指挥棒的功能,但中央和地方GDP呈现出南辕北辙的趋势走向,让“底”在哪里变成了雾里看花。

    GDP是否还应当成为政策决策的核心依据?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首先从“双超出”的原因开始。

    GDP背离“事出有因”

    如果将一个国家看做一列正在疾驰的列车,那么经济数据就是显示列车运行状态的仪表盘,GDP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自然在这个仪表盘中扮演了核心的角色。

    但在中国,自1985年开始,中央和地方在这个数据上的“不同步”已是常态。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4年相差3万亿元,达19.3%;2006年相差0.8万亿元,达3.84%;2007年相差1.2万亿元,达5.1%;2008年相差2.6万亿元,达8.8%。

    “中央与地方的统计口径是一样的。地方主要是根据各地从县市级到省级逐级往上报的数据进行统计。而中央一般是驻省调查总队单独进行,往往比地方数据客观,剔除了水分。”中信建投研究部专题组组长夏敏仁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对于中央和地方的数据背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研究员张立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主要是因为我国采用的是生产法计量。由于目前我国GDP核算采取分级核算体制,国家和地方分别核算GDP,各个地方在进行统计的时候,从生产角度会将本地的生产活动产生的价值纳入本地GDP的计算,因而容易在结果中因为重复计算而造成过多增量。

    例如,一个地方的GDP可能纳入两省计算。一个在北京注册的企业,其主要业务在山东,两个省份都会将其纳入该省GDP计算;再比如,一家大型企业在全国有分支机构,例如总部在北京,其他地方有分支,总部可能按各分公司营收之和进行统计,而各地又将各分公司营收纳入统计,也存在重复计算问题。

    “按照GDP定义,当地常驻企业的增加值,也就是最终产品的实际增加值没有这么高。比如一个产品卖5000元,但产品增加值并没有5000元,因为原材料可能从外地购买需3000元,实际只增加了2000元。”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周春生[]这样解释。除了实体经济,在资本交易中,上市公司的大小非减持上也存在重复计算问题,比如江西的上市公司在湖南减持,但两个省份都有可能纳入了统计。

    除了这种由于统计方法造成的误差,周春生表示,中央地方“两本账”差距的另一来源,则是地方的注水掺假。

    今年上半年,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室对群众举报的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了核查,被抽查的71家工业企业共22.2亿元的工业总产值竟被该地政府虚报为85.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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