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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归真堂中止IPO 政协委员:活熊取胆应立法禁止

    因“活熊取胆汁”备受争议的福建归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归真堂”)两年来一直为争取在创业板上市而努力。该公司称,对“活熊取胆汁”不人道的质疑声并未影响该公司产品的销售,至少证明了归真堂熊胆粉是真货。

    活熊取胆应立法禁止
    活熊取胆应立法禁止

    公开资料显示,归真堂成立于2000年,主营业务为黑熊养殖、熊胆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去年11月24日,归真堂在2013年营销大会上启动了“熊心壮志”这一年度主题,品牌营销目标是“抢占中国高品质熊胆制品领袖品牌”。

    然而,归真堂2011年公开上市计划刚一公布,就接连经历了舆论抵制、媒体集体参观、NGO组织介入等几出大戏;目前,该公司又申请中止审查,将自查报告延迟至5月底递交证监会,IPO“熊心”或将再度受挫。公开资料显示,4月3日,证监会公布中止审查的拟IPO企业名单当中,归真堂赫然在列。

    本报记者曾数次致电归真堂董秘吴亚,想询问中止审查的具体原因,但董秘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对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资本运营研究中心主任冯鹏程副教授认为,归真堂中止审查更多可能是因为经营问题或财务问题,NGO组织施加舆论压力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证监会发审委更关心拟IPO企业的经营能力等上市资质问题。

    上市或面临诸多法律问题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发行审核过程中的“中止审查”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22条的规定执行,该规定具体为,“在审查申请材料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中止审查的决定,通知申请人:(一)申请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对其行政许可事项影响重大;(二)申请人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三)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请求有关机关作出解释;(四)申请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理由正当。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前款情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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