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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务员与同级国企高管收入差距 改革进入攻坚时期

    在刚刚过去的一年,被认为涉及决策者自身利益,并难以推进的两项改革获得突破性的进展——养老金并轨和国企高管限薪。贫富差距、政府与社会公众的关系,垄断与市场的关系,在多项改革推进中逐渐呈现出了答案。

    弥合政府与企业人员的鸿沟

    经过多年的政策准备,2015年1月14日,《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发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双轨制”正式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此与企业员工一样进入缴费时代。

    公务员与国企收入差距
    公务员与国企收入差距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认为:“政府连续多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并且推进养老金制度的改革,也可以看作是广义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深化。”

    这与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坚持“提低、控高、扩中”的主线保持一致。

    以往存在多年的养老金“双轨制”,造成了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工作人员在养老金收入上的巨大落差。双轨制被认为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产物。

    在改革之前,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支付的渠道不一样: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其次,享受的标准不一样,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目前差距大概是3~5倍。

    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从“单位保障”迈向了“社会保障”。在这个阶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进行了研究探索,但改革进程相对滞后,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改革的不同步,两种制度在筹资方式、待遇计发调整和管理方式上均不同,形成了所谓的养老“双轨制”。

    从2008年开始,人社部就在力推养老金双轨制的改革,但是收效甚微。

    《中国经营报》记者从人社部知情人士处得知,养老金并轨政策讨论之初,就已经将其列入到社会公平的讨论范畴之内,在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纳入社保体制中的同时,企业养老金也在不断地提高。

    2015年初,各地政府又开始紧锣密鼓地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养老金双轨制的改革,一方面是将制度并轨,在统一制度的规范下实现养老保险的起点、过程公平;另一方面是对两方面养老金水平缩差,缩差应该是继续采取渐进、稳妥改革和增量改革的方式,因此机关、事业单位的现有养老金水平一般不会降下来,但其增速今后将会控制,同时把企业养老金逐步合理地调上去,逐渐缩小两方面不合理的差距。”苏海南说。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也曾强调,所谓“并轨”并不是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进,最终取消“双轨制”。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2社会保障绿皮书》和《中国社会保障收入再分配状况调查》显示,近4成人认为养老金过少,甚至不能满足生活需要。不同养老保险制度的养老金最低200元,最高10000元,高低最高相差近50倍。值得注意的是,养老金在数量上的不公平已经影响和带来生活满意度差距。

    中国社科院在河南、福建、陕西、内蒙古、重庆五省市的2000份调查问卷显示,在领取了养老金的人中,近40%的人都认为养老金过少,甚至不能满足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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