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困顿:女子住精神病院8年不能出院
在离开精神卫生中心整整一年后,沈先生坚持不懈地致力于为昔日病友李某某争取出院的自由。李某某在上海市宝山区精神卫生中心已住院8年,虽担任病区大组长,表现正常,但因家庭变故,出院需居委会同意,至今未能如愿。

沈先生与李某某在同一病区住院时,发现李某某精神状态稳定,言行无异常,于是答应帮她沟通协调出院事宜。然而,尽管沈先生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李某某仍未出院。
居委会表示,曾联系李某某的亲属,但遭到拒绝。他们为李某某申请了重残补贴,但担忧她出院后无人照顾。医生指出,精神分裂症患者出院需动态评估病情,若患者恢复疾病自知力,可申请司法精神鉴定民事行为能力,修改住院形式为自愿,然后自愿申请出院。
江翠婷医生认为,我国精神卫生防治宗旨已发生变化,希望通过更完备的精神卫生力量帮助患者回归社会。他坚定地指出,医疗的终极目标应当是促进患者的社会回归与功能全面恢复。

律师徐梦妮建议,可以提出对李某某进行民事行为能力评估的申请,一旦评估结果显示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李某某将有权自主申请出院。
目前,李某某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但她的出院之路仍然漫长。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关注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和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