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情人银行卡给妻子转账13万,属夫妻抚养费用
近期,两起涉及情人、配偶和财务转账的纠纷备受瞩目。一起是王某乙起诉王某甲之妻李某接收其账户转来的13万余元为不当得利,但被重庆巫溪法院以符合夫妻抚养义务为由驳回。另一起是张某赠予情人赵某13万元被判无效,赵某需全额归还。
两案情节相似但判决迥异,引发关于情人转账索赔的讨论。法律上,情人转账常视为赠与,但有效性受其他法律因素制约。首案中,法院以夫妻抚养义务为由驳回不当得利诉求;次案中,张某赠与因违背公序良俗被判无效,赵某须归还财产。
情人索赔可依据不当得利、无权处分、赠与合同无效及侵权赔偿等法律条款,但实际操作中困难重重。证据收集因情人关系的隐蔽性而艰难,案件法律关系复杂且成本高昂,加之社会舆论压力,使得提起诉讼充满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