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规定痛经可休假,可享受1至2日的经期休假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由云南省政府近期颁布,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确诊患重度痛经的女职工,可凭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证明休1至2天经期假。这一“痛经假”政策引发了广泛关注。
其实,早在1993年,我国就已出台相关规定,明确重度痛经女职工可适当休假。近20个省份如北京、上海、陕西等,在地方性规定中早已明确女性痛经假的权益。但实际操作中,女性常需克服疼痛就医挂号,且面临证明开具难、领导不批准等障碍,甚至可能因此受到职场不平等待遇。
法学专家认为,痛经作为个人隐私,导致员工在申请休假时难以提供证据。且假期待遇不明确也影响了痛经假的执行。为此,专家建议明确休假条件,完善制度保障员工休假期间权益,并建立反歧视机制和成本分担机制,以保护女性员工权益。
医生指出,痛经或许预示着某些疾病,它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类,后者常由疾病引发,如子宫内膜异位症。此病常见于育龄女性,痛经为其典型症状。但受“月经羞耻”影响,许多女性不愿提及,导致诊断延误。故痛经时应及时就医,查明病因并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