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布广告发布行为合规指引 规范广告发布行动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北京市广告发布行为合规指引》、《北京市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发布合规指引》,将进一步规范北京市的代言广告活动和金融投资类广告的发布。
在《北京市广告发布行为合规指引》中明确指出,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可作为广告代言人,广告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作推荐,在广告中对商品的推荐应当依据事实,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除此以外,广告代言人要有广告代言批准文件,审查代言人是否具备代言资格。行政执法部门会将虚假违法代言活动等记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中心向社会公开,公众可以自行进行查询。
《北京市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发布合规指引》提出,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不得宣扬无节制消费的生活方式,不能诱导大众接受不适当的金融产品,在对可能存在风险的金融产品要标志如“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等字样进行提示或警示。除此以外不得对未来收益或其他情况随意作出承诺,不得出现“某某某推荐”“某某某”证明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