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怎样计算 什么人可以领取过渡性养老金?
大家都知道,养老金对于老年人来说非常的重要。在临近退休时就要提前申请了,之后就会每月得到一笔钱。说到养老金,还有一个专业术语叫过渡性养老金。那么,过渡性养老金怎样计算?哪些人可以领取过渡性养老金?请看答案。
过渡性养老金是针对“中人”来建立的,对于那些在“统账结合”制度之前参加工作,在此之后退休的人员特别制定的养老金制度。我国从1992年开始缴纳养老金,但是有不少人在此之前就已经参加工作了,对于这部分人来说,因此国家给他们制定了“过渡性养老金”。
但过渡性养老金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的,一般只针对统账结合之前的缴费年限,一般情况是1992之前参加工作的员工。或者是2014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是辞职离职后到企业工作的人员,在2014年10月以后办理退休的,均可以领取过渡性养老金。
计算公式:过渡性养老金=调休是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2年10月至1998年6月的缴费年限*1%*本人实际缴费指数;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2年10月前的缴费年限*1%*本人视同缴费工资指数;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实际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总得来说,过渡性养老金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其支付水平由各省级政府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经测算后确定,并报原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实践中各省级政府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有相应的支付方案和计算方法,总体差别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