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追债151万妻子却为对方造伪证 法院这样判决
近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件,事件是这样的,一名丈夫借了钱给别人,没想到对方一直不给,于是就打官司追债151万,令人没想到的是妻子却为对方造伪证,惊呆了众人!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情况。
根据了解,董先生曾因资金周转需要多次向张先生借钱,2012年12月第一次借款30万,后来又借了几次,借款本金合计50万元,月利率为3%。因董先生未按约还钱,张先生就隔一段时间与董先生重新签订借款合同书,将之前未还款产生的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在2016年8月签订的借款合同中,董先生的借款本金已“翻”到151万余元。张先生就拿着这份借款合同,起诉要求董先生归还本金151万余元及利息。
2021年,案子第一次开庭时,董先生在庭审中才拿出11张由张先生妻子罗女士出具的收条,说已还了121万元本息给罗女士。收条上有载明,董先生的借款本息已全部结清,董先生由此认为应驳回张先生的诉请。
对此,张先生表示,这是他第一次听到董先生已还钱的说法。但片刻之后,张先生似乎反应过来什么:“我不认可,你在我服刑的时候开我的车和我老婆约会,还留下20多次违章处罚记录,你们是恶意串通、捏造了还款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上述事实足以认定罗女士与董先生恶意串通,虚构还款事实,并就此提交虚假收条等证据,情节严重,构成虚假诉讼。况且张先生在本案的债权并不是夫妻共同债权,罗女士与董先生恶意串通的情况下,二人之间的资金往来不能视为本案还款。董先生辩称其已归还借款,法院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判决董先生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张先生借款本金5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20万余元。这名男子也太不幸了,遇到这样的老婆。如今事实摆在眼前了,这两人也毫无悔过之意,不得不替这名男子感到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