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直播打赏应设3天冷静期 只因赚钱太快
这些年来,直播打赏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有多少年轻人因为直播打赏导致家庭贫困潦倒或走上犯罪道路。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建议,直播打赏应设3天冷静期,并按直播内容分类监管,一起去看看吧。
肖胜方认为,网络秀场直播行业不断发展,一些亟待规范的问题日益凸显,比如“打赏”行为来钱太快,从而使得这行业专向形成以噱头、猎奇为主导的不良风气。虽说网络直播的监管部门很多,但顶层设计仍待完善。
肖胜方建议,按直播内容进行分类监管,对部分八卦新闻网络直播、“纯颜值”直播和非专业“舞蹈”直播等,强制实施打赏冷静期制度,即打赏者在三天内可以无理由撤回打赏。如果认定标准是“不但毫无价值,而且违背了法律法规规定,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原则的直播”,那么应当封禁,并追究有关平台和主播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