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7人恶意隐瞒行程通报 隐瞒传播病毒最高可判死刑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每位公民都要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得传播、隐瞒个人行程。但有些人偏偏要隐瞒行程,这不,新疆博州7人恶意隐瞒行程通报了。这7人为了逃避公安防疫检查,竟然冒用他人信息进入博州。
此前在扬州、商丘就出现过隐瞒行程的事件,而现在又轮到新疆。据“平安天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新疆两地7人因恶意隐瞒行程逃避公安防疫检查被依法查处。根据通报称,8月8日,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机关查处一起线路车司机通过冒用他人信息,协助4名人员,逃避疫情防控检查,进入城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目前,嫌疑人扎某、杨某、姚某、钱某、张某等人已被立案侦查。
案例二:2021年8月8日0时许,违法嫌疑人罗某与其男友李某从玛纳斯县前往石河子市,在途经玛河公安检查站时,罗某故意隐瞒其西安旅居史轨迹,向工作人员出示李某疆内行程码,在检查站工作人员再三要求其出示本人真实行程码的情况下,李某依旧让罗某隐瞒本人行程信息,出示其疆内行程码,后罗某冒用李某行程码的行为被民警当场识破了。大家要知道的是,在疫情期间隐瞒行程、病情,那可是触犯法律的,后果相当严重。
可能有些人还不知道恶意隐瞒行程的后果,当前已有法律明确规定了。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要是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最高是可判死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