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银行被北京中院裁定破产 已经明显资不抵债
包商银行,是一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包头市。去年11月,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最新信息显示,包商银行被北京中院裁定破产。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显示,去年11月17日,包商银行以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申请破产清算。同年11月23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
北京一中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根据管理人的调查及提交的材料,可以确认包商银行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缺乏清偿能力,已经具备宣告破产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北京一中院裁定,宣告包商银行破产。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公开资料显示,包商银行于1998年12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前身为包头市商业银行,2007年9月28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包商银行。2019年5月24日,包商银行被接管。去年11月12日,银保监会原则同意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