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错将4万当4千客户不愿还 结果让人意外
要是银行错将4万当4千给客户,而客户不愿还会怎样?某银行职工赵某因工作失误,错将4万当4千给了党先生。根据规定,赵某先还了36000元给银行,银行承诺由赵某代为向党先生追讨36000元。党先生一开始答应还,不过还了10000后,就以各种借口拒绝还款,无奈之下赵某向法院起诉党先生。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银行分理处办理取款业务时,取款凭证上写明取款4000元,但因原告工作失误,实际提取了40000元,被告多提取的36000元,已构成不当得利,应向银行分理处返还。最终,党先生不仅要退还这笔钱,还要支付相关利息。
法官认为,本案中党先生因为银行工作人员失误无故获得36000元,银行遭受经济损失,银行的损失和党先生获得利益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党先生获得的利益也没有合法根据,所以党先生应该退还不正当得利,同时还要支付这笔钱产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