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门诊费用拟纳入报销 这些变化关系你切身利益
8月26日,国家医保局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职工医保门诊费用拟纳入报销。除此之外,上述文件还有什么变化?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征求意见稿明确,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起步,随着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加强监督管理、完善适合门诊就医特点的付费机制等举措。如果你对此有意见或建议,可以在9月6日前将内容发到邮箱dybzszqyj@nhs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