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谈社保缓缴 释放积极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信号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收入出现下降,生活压力陡增。基于此,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三部门发文谈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缓缴问题,明确续缴年限不中断。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日前,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对此,有专家解读认为,此项政策保障民生,不仅可以减轻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而且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相信在政策护航下,能促进灵活就业业态的发展。在此,为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政策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