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出九举措稳就业 公积金延至疫后90天内补缴
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战“疫”全面展开。2月21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政策措施》),从九个方面支持和促进就业。
广东作为国内经济第一大省,也是就业重镇。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人夏义兵介绍:“初步估计,企业的缺工应该是在15%左右,珠三角会更大一些,达到20%左右,总量大概是几十万,这是已经开工企业的缺口。”目前广东全省企业复工率为45.5%,其中988家重点用工企业复工率为49.7%。
《政策措施》提出,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方面,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
同时,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援企稳岗返还政策,并将所有受疫情影响企业的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至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为5.5%),并对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的企业,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等。
此外,广东还将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释放的资金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对国家及省确定的参与防疫的重点企业提供利率上限不超过一年期LPR减100个基点的优惠利率信贷支持,并通过配套的财政贴息,确保相关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降至1.6%以下。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实施“一企一策”,不抽贷、断贷、压贷,给予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
“推动有条件的地市出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鼓励广州、深圳进一步放宽汽车摇号和竞拍指标。”在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方面,《政策措施》提出多项挖掘内需带动就业的政策。
在加大投资创造就业方面,广东提出,完善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按照项目性质规范确定资本金比例,适当调整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鼓励通过发行永续债等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依法依规筹措重大项目资本金。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工程,支持城市停车场设施建设,加快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引导骨干建筑企业主动接轨国际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和管理方式,支持企业拓展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机场、水利、生态环保等市场,支持建筑业企业参与城市更新。
“大力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等战略性产业集群,聚焦高性能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及机器人等领域,打造一批优势新兴产业集群。推进5G在垂直领域行业的融合应用。”《政策措施》提出,要培育壮大新动能拓展就业空间。
与此同时,《政策措施》还在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进一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稳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等方面提出了多项措施,如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最长3年的担保贷款,按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