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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减免租金到信贷支持 深圳光明支持企业共渡难关

    2月9日,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深圳光明区根据《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结合光明区实际制定发布15条措施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

    企业贷款
    企业贷款

    光明发布的15条措施主要涉及减免物业租金费用、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大力推动稳岗就业、加大对抗击疫情重点单位支持力度、放宽政企资金兑付时限要求、降低企业违约风险、优化对企业政务服务、设立防疫专项荣誉表彰等八个方面。

    如在强化金融信贷支持方面,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实际支付利息的20%给予总额最高20万元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可在市级政策支持基础上叠加享受。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协助辖区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三年内银政合作上予以优先考虑。

    在加大对抗击疫情重点单位支持力度方面,对生产口罩、防护服的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企业,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因防控疫情需要扩大产能而租用厂房的,按其实际支付租金予以全额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支持辖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开展疫情防控服务,按在管面积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给予企业2个月补助。

    在放宽政企资金兑付时限要求方面,对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经济发展资金建立资金审核绿色通道,抓紧组织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申报,予以优先兑付;区行政事业单位、区属国企全面清理与中小企业的业务往来账款,对已达付款期的,确保账款清偿率达100%;对未达付款期的,可按合同约定酌情提前支付;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欠缴缓缴的各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