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假期延长期间工资 按照200%支付报酬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影响,现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延迟上班时间,但是工资待遇是怎么算的?而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患者隔离期间工资又是怎么算的?广东省人社厅已经给出了答案,粤假期延长期间工资,据说在延长期间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除特殊情形外,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在2月3日至9日未复工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值得注意的是,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企业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