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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里回应二选一 不愿配合某些企业进行炒作

    近日,阿里和拼多多的二选一事件,也是闹得沸沸扬扬了,一时之间,阿里巴巴也是陷入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对此,阿里巴巴公关负责人王帅在微博中表示,这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不愿配合某些企业进行炒作。

    阿里最新回应
    阿里最新回应

    “双11”前的“二选一”难以避免,电商企业忙着摆脱嫌疑。10月14日消息,针对“二选一”事件,阿里集团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回应称,“二选一”本来就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也是良币驱逐劣币。目前,“二选一”已列入《电子商务法》的监管范围,平台的强迫行为将属于违规行为。

    另据报道,持续数年的京东起诉天猫借商户“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有了进展,最高法院判归北京高院审理。此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受理此案,而天猫主张此案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2017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天猫法院管辖权异议,天猫不服提出上诉,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二审认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驳回天猫上诉。

    天猫和京东的“二选一”纠纷由来已久,两家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也持续了数年。2017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受理此案,天猫主张此案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天猫法院管辖权异议,天猫不服提出上诉,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二审认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驳回天猫上诉。

    二审结果表示,“二选一”行为的直接对象虽然是在网络平台开设店铺进行经营行为的各品牌商家,但基于网络平台特性,其对市场竞争秩序的影响则不限于各被告的住所地或各被告实施上述行为的直接行为地,在反垄断法意义上,上述行为将对该相关市场内的自由竞争产生影响,这当然涵盖了一审法院管辖的北京市。

    进入2019年,关于电商二选一也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了。早在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中,就明确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等实施不合理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