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乙烯期货交易细则公布 9月26日上市施行
9月20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发布了苯乙烯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自9月26日上市之日起施行。苯乙烯期货的涨跌停板和最低保证金比例分别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和合约价值的5%。
据大商所网站,交割质量标准上,大商所以现行国标优等品要求为基础,添加硫含量的指标,用以区分非常规路线生产、品质差、产量小的裂解汽油抽提来源的苯乙烯。
交割方式方面,苯乙烯期货采用实物交割、仓库与厂库交割制度并行,且适用于一次性交割、滚动交割和期转现交割。
在交割区域上,苯乙烯期货选择产销量大,仓储物流设施完善的江苏、浙江和上海等华东地区作为基准交割地,广东、福建等华南地区作为非基准交割地,各地之间的升贴水设为0元/吨。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对上证报表示,苯乙烯价格影响因素众多,且波动幅度较大。苯乙烯期货的上市对服务生产、贸易和消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行业整体稳定发展。在市场各方的积极参与下,目前上市准备工作有序推进,已开展了合约规则培训和业务推广,相关业务、技术系统也准备就绪,确保苯乙烯期货的平稳上市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