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优化上海银税信息服务功能
6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提出了十九条工作措施。
金融营商环境的建设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一是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进一步优化上海银税互动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加大市场监管、社保等公共信用信息对商业银行的开放力度,向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放实时查询信息接入端口。持续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二是健全地方增信体系。支持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与国家担保基金和我市其他担保机构开展再担保业务合作,形成国家、市、区三级政策性担保体系。加快落实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规模扩大至100亿元,将民营大中型企业纳入担保业务范围。
三是提升支付结算服务能力。商业银行要为民营企业提供开户便利,不断提升民营企业开户审核效率。为民营企业提供多样化支付方式,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四是化解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发挥100亿元上市公司纾困基金作用,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选择合适标的开展投资。鼓励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民营企业发展支持基金,为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提供流动性。对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商业银行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不盲目抽贷、断贷。
五是推动民营企业合规经营。民营企业要依法合规经营,主动做好信息披露,积极改善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强自身财务约束,科学安排融资结构,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不逃废金融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