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一周年 母行和理财子公司发展更稳健
记者从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CWM50)获悉,CWM50主办的“资管新规一周年:回顾与展望”专题研讨会近日在北京召开。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曹宇在会议上指出,商业银行应统筹把握好存量资产处置与理财子公司发展的关系,“清旧”和“立新”可以并行,但不能混同。要厘清母行和理财子公司权责,强化风险隔离,防范利益输送和道德风险等问题,确保理财子公司“洁净起步、轻装上阵”,杜绝“带病上岗”。
曹宇强调,资管新规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必须贯彻好;理财新规是银行业防控风险的需要,必须把握好;理财子公司是新生事物,必须监管好。
针对银行理财业务改革和转型工作,曹宇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工作原则和方法。
一是坚持资管新规的核心原则和要求。资管新规在产品净值化管理、规范资金池运作、限制期限错配、控制杠杆水平、抑制多层嵌套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资管业务实现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路径,也针对行业现实问题提出了“对症方剂”,必须扎扎实实贯彻落实,推进银行理财业务规范转型。
二是坚持以存量资产处置为切入点。银行理财业务转型的基本思路是压降老产品、推出新产品。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资管新规给予的过渡期,抓住存量资产处置这一“牛鼻子”,特别是将规范非标资产投资作为重中之重,为有效落实资管新规和促进理财业务转型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坚持银行承担主体责任。商业银行应切实担负起存量资产处置和理财业务转型的主体职责,充分利用自身的风险管理经验、专业部门、人员队伍和资金实力,按照存量处置工作“资产在母行、责任在母行、考核在母行”原则,推进理财业务改革转型。
四是坚持一行一策。监管部门在政策把握上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不要求银行以“齐步走”的方式解决存量资产问题。商业银行应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存量资产处置方案,建立明细台账,合理安排处置顺序和节奏,既确保处置工作“时时有进展、月月见成效”,也实现平稳过渡和有序衔接。
五是坚持大中型银行发挥引领表率作用。大中型银行的理财业务市场占比高,在产品体系、运作模式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应率先行动起来,积累经验、树立标杆、形成示范,发挥好“头雁引领”作用。
六是坚持理财子公司可持续发展。商业银行应统筹把握好存量资产处置与理财子公司发展的关系,“清旧”和“立新”可以并行,但不能混同。要厘清母行和理财子公司权责,强化风险隔离,防范利益输送和道德风险等问题,确保理财子公司“洁净起步、轻装上阵”,杜绝“带病上岗”。理财子公司应加强公司治理、战略规划、人才队伍和IT系统建设,明确市场定位,合理发挥与母行的战略协同效应,实现稳健发展。
七是坚持差异化监管。根据各行理财业务的实际情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如对于何时申设理财子公司,尊重银行选择,成熟一家、批准一家。商业银行可根据本行实际和工作需要,在母行与理财子公司权责明确、有效隔离、处理好新老产品关系的基础上,按照商业原则,确定是否由母行委托理财子公司处置存量业务。存量资产处置完成后,母行自身不再开展理财业务。
八是坚持平和心态,不急于求成。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遵循金融运行的客观规律,推进存量资产处置工作。在处置中应尊重历史,立足现实,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准确把握存量资产形成的历史背景和客观因素,妥善处置,不搞“急刹车”和“硬拆弹”,坚决防范次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