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
10月17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要求,进一步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经国务院同意,建立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统筹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做好规划协调、政策保障、监测评估和技术指导,研究解决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制定家政服务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产业政策,促进家政服务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医保局、银保监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以邀请其他单位、有关地方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党中央、国务院。
四、工作要求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