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产原副总裁被判14年 上海辛继平最新消息
前段时间,备受关注的辛继平贪污案终于有了最新的进展。近日,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最新消息,上海地产原副总裁辛继平因贪污等罪行被判处14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5年间,辛继平利用担任国有公司虹联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接虹联公司所开发房产的装修、绿化、景观等工程项目和购买、承租虹联公司的房产、商铺等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现金、名表、购物卡等贿赂共计278万余元。
2013年10月,辛继平利用担任虹联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违反国有资产处置规定,徇私舞弊,决定将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等地的66套商铺低价出售,共计造成其中31套商铺以低于市场价2,182万余元的价格完成产权变更。其间,辛继平还借用他人名义或帮助特定关系人低价购买了其中5套商铺,非法占有国有财物298万余元。
自2000年起,辛继平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渣打银行开设投资基金、存款账户等,并在担任虹联公司和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领导职务期间汇入港币、美元等钱款,未按国家规定如实申报。截止2017年7月,上述账户内共有存款折合62万余元。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辛继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还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并从中谋取个人私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另隐瞒境外存款,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贪污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应予数罪并罚。
上海地产原副总裁辛继平贪污案的判决,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消息,考虑到辛继平到案后如实供述相关罪行,并且积极缴赃款等情节,法院酌情从轻作出了以上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