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可灵活管理 央企垄断行业综合改革力度加大
国资委1月16日发布的《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提出,央企工资总额将与国企国资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对接。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或者混合所有制改革等试点的中央企业,经国资委同意,可以探索实行更加灵活高效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该《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上海证券报》17日报道,国资委选定了航天科技、中石油、国家电网、三峡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移动、中国航空集团、中国建筑、中国中车、中广核等10家单位,作为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这意味着涉及石油、电力、通讯、军工等央企垄断行业的综合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
《办法》还进一步完善了央企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决定机制。同时,《办法》还明确了企业同口径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的有关规定,鼓励中央企业提高用人效率。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此次改革的重要创新点之一就是分类管理,将央企工资总额预算备案制管理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全部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中央企业,由企业董事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国资委由事前核准转变为事前引导、事中监测和事后监督。
而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中央企业和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的公益类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继续实行核准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