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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半年湖南人均可支配收入11800元 排名第15

    记者昨日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了解到,上半年,全国31省区市2018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063元,其中,上海、北京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3万元,属于居民收入排行榜的“第一梯队”;9个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水平。湖南以人均可支配收入11800元,排名第15。

    居民可支配收入
    居民可支配收入

    所谓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31省区市2018年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海以32612元位居榜首,成为最能挣钱的地区。从全国范围来看,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63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与全国水平相比,上海、北京、浙江、天津、江苏、广东、福建、辽宁、山东这9个省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线。

    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综合各地的收入增长状况来看,工资性收入成为带动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091元,增长8.8%,比上年同期加快0.2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7.5%。

    从居民收入增速来看,尽管全国居民收入增速低于GDP增速,但多地的居民收入增速跑赢了GDP增速。上半年,湖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40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8%,增速较去年同期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6.7%;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