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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亿级政府购买服务将迎强监管 严禁违法违规举债融资

    财政部一月前发布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结束公开征求意见,现正在整理汇总相关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稿以“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推进现代财政建设”为目的,对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作了全面、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并明确严禁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举债融资。

    政府职责范围服务事项
    政府职责范围服务事项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的一大亮点就是以负面清单形式,对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作了全面、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明确严禁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举债融资。

    具体来看,政府购买服务内容负面清单包括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行政管理性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货物和工程;服务与工程打包的项目;违法违规融资行为;购买主体的人员聘用等事项;由政府提供效率效益明显高于通过市场提供的服务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事项等八项。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中关于绩效管理单独设立一章。业内认为,将绩效评价贯穿于政府购买全过程在当前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