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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潘绫莹被指侵权 月入十万美女潘绫莹被卷入争议漩涡

    最近,网上一则“90后美女画画月入十万元”新闻引起了极大关注,此消息在网上疯狂被传播,因此成为了网络红人,没想到这名美女摊上事了。近日,这名25岁美女潘绫莹被指侵权,事情发生后引起网友围观,这是什么情况?一起看看。

    潘绫莹被指涉嫌侵权
    潘绫莹被指涉嫌侵权

    潘绫莹靠画画月入十万,一个月可画30幅作品,因而被大家质疑根本不可能做到,他正为这个质疑欲开直播画画打破大家的质疑。正当潘绫莹直播画画时,潘绫莹被指侵权了,素材照片作者指其涉嫌侵权。

    近日,25岁的油画师潘绫莹被卷入争议漩涡。4月12日晚上,潘绫莹在其微博上发布了接下来将要创作的油画素材,并表示将直播绘制过程。不过一名摄影师指出,潘绫莹将要绘制的这幅油画,其素材照片是自己的摄影作品,潘绫莹帮别人绘制成油画并收费的行为涉嫌侵权。13日下午,潘绫莹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她只是受人委托作画,如果涉嫌侵权她将不会绘制这幅画。

    女油画师预告“直播作画”

    潘绫莹今年25岁,是福建的一名油画师,平时给别人定制肖像画作品赚取收入,不久前因为其“最多时一个月画30幅作品”“月收入最多时有10万元”等说法而受到质疑。很多人表示,一个月画30幅作品的工作量太大,很难完成,怀疑其是通过“先打印再润色”的方式来完成作品的。

    面对质疑,潘绫莹4月11日在微博上回应,将直播自己的整个绘画过程。4月12日晚,其在微博上贴出了将要在直播中绘制的油画作品的素材——一张人物的肖像照片。

    潘绫莹称她将于4月18日开始绘制,在征得了照片提供者同意的前提下,会将绘制过程进行直播。潘绫莹还在微博中晒出了对方给她转账的5600元定金收据。

    照片拍摄者称潘绫莹侵权

    4月12日当晚,网名为“自由的雷人的雷”的网友声称,潘绫莹用作绘画素材的照片是自己和朋友去年拍摄的人物肖像作品,他质疑潘绫莹绘制自己摄影作品并用来销售的行为属于侵权。

    4月13日下午,北青报记者联系到了这位网友,他自称名叫贾雷,目前在北京经营一家造型工作室,潘绫莹用于绘画素材的照片是他去年和摄影师朋友贾云龙合作拍摄的。

    “这是我们当时给一个音乐剧剧组拍摄的照片,构思用了将近1年的时间,拍摄准备用了3个月,作品是在北京的影棚拍的,最后成片一共有30多张,潘绫莹在微博上发的这一张是其中的一幅。”贾雷说,“以前有很多人和我们要过照片,表示希望临摹,只要对方不用于盈利,我们都会无偿把原片发过去。都是这个圈子的,大家会彼此提供便利,很多人还会把他们绘制的作品送给我,但是像这样不声不响地用我们的照片盈利,我觉得不太合适。”

    对于有人说贾雷和朋友是利用潘绫莹“蹭热度”的说法,贾雷表示,他和朋友在化妆和摄影的圈子里已经有了一席之地,完全不需要通过这样的方式引起关注。

    律师称侵权与否要视情况而定

    对此,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灏律师表示,近年来,油画创作者参考他人摄影作品创作油画的不在少数,摄影作品作者往往认为构成了对自己著作权的侵犯,但在绘画者看来,参照摄影作品创作是再创作,并不侵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对演绎作品的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陈律师说,“实践中,由于演绎作品是在已有作品基础上产生的,因此除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外,在原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内,演绎原作品需要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依照约定支付报酬。”

    陈律师表示,对他人作品的使用是合理使用还是侵权,要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自认著作权被侵害的一方,必须拿出充分的证据才能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如果照片的拍摄者认为被侵权了,是可以起诉的,而具体是否构成侵权,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证据,最终由法院综合认定。

    潘绫莹称“不画那幅”了

    13日下午,北青报记者联系了潘绫莹,她表示自己平时作画主要以人物肖像为主,一般都是对方提供照片,自己按照照片绘制,而这些照片上的人大多是照片提供者的家人。

    “这次给我提供照片的人表示是想让我画一幅画送给他的爱人,就传来了这幅图,我并没有问照片的拍摄者是谁。”潘绫莹说,“这一次如果照片的拍摄者不同意,或者说我侵权,那我就不会画的。”

    随后,潘绫莹在微博上表示,“另选了一位给自己定制肖像油画的客户直播作画,已确认过是定制者本人的照片,不画昨天发的那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