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新规 让你的身份信息更加安全
每个人都有身份证,它是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然而经常发生有人丢失身份证事件,因为身份证丢失,导致被不法分子冒用,引起一系列严重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近日央行发布居民身份证新规,以后再也不用担心丢失身份证了。那么这新规从什么时候开始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身份证非常重要,一旦丢失会非常的麻烦,可能被人冒用,拿去银行开户,诈骗、洗钱、偷逃税款。为了防止这样的事情再发现,现在央行推出居民身份证新规,央行宣布自4月9日,也就是下周一开始,有三个省作为试点,开展失效身份证信息核查工作。
近年来,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证或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开立银行账户、转移非法资金的问题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央行决定在天津市、山西省、福建省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试点工作。
当居民身份证丢失,并在公安机关办理了挂失手续,或者已经失效的身份证,银行的联网核查系统将反馈为“证件已挂失”。如果个人因信息变更、有效期满等原因已到公安机关换领了新证,而银行核查仍为旧证的,联网核查系统将反馈“证件已失效”。这样一来,不法分子就无法利用他人的身份证在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者开设账户。虽然这项核查目前只是试点,但至少是在这三个省市,身份证将无法冒用。
挂失申报以后我们会通过公安部的一个挂失申报系统上传到我们公安部的后台,同时这个数据会通过相关的途径共享到银行等办事机构。
失效身份证挂失应尽快
尽管广西还没有加入联网核查系统,但警方介绍,身份证一旦丢失,挂失非常必要。挂失以后,即使是冒用身份证的人与证件照片比较像,但在银行、铁路、工商等与公安户籍系统联网的办事机构,也都无法使用,不法分子就不能用其进行非法活动。
挂失是可以在全国的任何一个派出所,我们建议是在丢失地的派出所,第一时间到派出所的户籍窗口去进行挂失,这样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个人利益。
央行表示,后续将根据试点的情况,继续在其他银行业务中推广身份证件信息核查。但警方仍然提醒,丢失身份证后,一定要第一时间挂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