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正文
热搜:
  • 此专题下没有文章
  • 今日头条回应违规 今日头条做了何事遭到央视点名?

    近日,今日头条正式回应违规,就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报道的涉嫌违规问题发表声明,并表示已处理涉事员工,今日头条究竟做了何事而遭到央视点名批评呢?

    被央视点名批评今日头条处理涉事员工

    3月29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指出,今日头条在广西南宁的广告投放中存在违规“二跳”行为,即通常首个广告页面内容合规,二次跳转后页面内容存在利用代言人进行药品推介的行为。栏目还对今日头条在广西南宁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暗访,证实了二次跳转广告的存在。

    今日头条近日正式回应违规
    今日头条近日正式回应违规

    《经济半小时》报道,此类违规广告通常存在于今日头条针对二三线城市推送的信息流广告中,内容为针对鼻炎、高血压、糖尿病等病症的药品广告。我国《广告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广告代言人包括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针对央视报道内容,今日头条30日发表声明称,已对报道中涉及的四川分公司相关负责人给予开除处分、永久终止与上述南宁代理商的合作,并对栏目中涉及的违规广告进行了下线处理、封停了广告主账号。

    针对“二次跳转”风险,今日头条称已采取以下三项紧急措施:对跳转后的广告页面增加弹窗风险提示;开放违法广告用户举报通道;对广告主资质进行再次审查,强化违规广告的机器巡查力度。

    二次跳转“能赚更多钱”审核不到位?

    今日头条的广告中为什么会出现“二次跳转”?一位从2014年开始从事信息流广告业务的人士向新京报记者解释了其中玄机,“这是一个技术拦截问题,但为什么二次跳转屡禁不止?是因为只有让更多的商家进入到广告页面,才能赚更多钱。”

    具体而言,对可以投放信息流广告的互联网平台,一般会有两条销售业务线,北、上、广、深等大城市为直营团队,其他城市为外包代理商团队,由这两套团队去招募广告主。

    为了保证广告主的资质,互联网平台一般会将审核广告主资质的权力控制在总部手中,采用人工审核和自动化审核结合的方式。但总部审核的内容通常为企业的资质、广告的内容、广告的图片等等,一般不会审核“二次跳转”,这就为非法行为提供了空间。其介绍,通常平台的直销团队风险控制意识较强,代理商团队出现问题的可能性稍高。

    今日头条则在声明中指出,“本次违规行为正是四川分公司网服组两名员工以及南宁代理商员工在外部利益的驱动下,做出的逃避今日头条广告审核制度违规行为”。

    但是否违规二跳责任全在代理商呢?

    一位第三方网络安全专家就“二次跳转”问题回复新京报记者称,这种广告跳转,主要是逃避平台的监管规则。第一跳的广告可能是通过审查的,第二跳则指向违规广告,成功逃避了监管系统。这种行为可能是违规的经营者在做。

    今日头条违规的内容
    今日头条违规的内容

    但上述专家强调,第二层内容肯定是违规操作的,内容应该是由广告主提供的,因此广告主也应负有相应责任。“今日头条通过内部流程加强是可以监测到的,也能通过制度来解决,但头条今天才上线风险弹窗提示,确实有点晚。”

    新京报记者就此咨询工商部门相关人士,对方称按照2015年新修订的《广告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需要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

    上述人士认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电子信息发送的广告,将不止局限于电子邮件,社交媒体、电脑软件、手机应用等都符合这个规范,尤其应该符合“一键关闭”的规定。对无法“一键关闭”、未经允许擅自发送、不标明拒绝接收方式的广告,广告主应受到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已经发现违法广告不加以制止、删除的相关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今日头条近日回应的广告投放违规“二跳”的相关处理结果,很多网友对此并不买账,称这是“临时工式”处理方式,并表示自己所在的城市也遇到这种问题,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