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规模化林场建设 确定开展新建规模化林场试点
1月29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局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新建规模化林场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经研究,确定在河北省雄安新区白洋淀上游、内蒙古自治区浑善达克沙地、青海省湟水流域开展新建规模化林场试点。
通知提出,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关键地区,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规模化林场建设经营为载体,通过市场化运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造林、营林、管护,探索形成推进新时期大规模国土绿化的成功经验。
通知还提出,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落实人工商品林处置权、吸引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经营等方面创新体制机制,吸引各方面力量参与新建规模化林场试点工作。试点包括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创新试点,投融资机制创新试点,建设经营管理体制创新试点。试点期限与规模化林场建设期一致,为2018~2025年。
通知强调,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以市场为导向,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有效激发企业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营造有利于加快推进规模化林场建设经营的良好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