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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 “三块地”改革试点将再添新措

    日前了解到,明年我国将继续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制度等三项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最新要求,此前确定的33个试点地区将对三项改革内容全覆盖,政府也将拿出一系列配套措施,例如研究制定与改革试点相匹配的确权登记颁证政策,还将支持有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转税费制度的研究和探索等。

    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
    农村土地改革试点政策

    据悉,为了统筹推进相关改革,明年有关部门将对一系列配套政策进行完善。首先,推动有条件的试点地区纳入国家确定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村民自治改革等试点。

    其次,研究制定规范处置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及深化改革需要的确权登记颁证政策,做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应发尽发;此外,还将优先在试点地区安排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土地整治后的优质耕地应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等。

    值得一提的是,和此前“单兵突进”不同,明年每个试点地区都要同时承担三项试点任务,这种深度融合意味着各地要着眼于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用系统的观点审视改革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制度创新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在改革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方面,明年也将会进行新的探索。

    据国土部门有关人士透露,促进三项改革试点深度融合,要平衡好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确保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明年的试点工作,要按照农民在征地和入市中分享收入大体相当的原则,完善调节金征收制度,还要支持有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转税费制度的研究和探索。

    对于这一项创新,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严金明表示,像城市经营建设用地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一样,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也需缴纳因土地增值而获得的部分收益,更好地平衡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确保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按照农民在征地和入市中分享收入大体相当的原则,进行调节金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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