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金融改革规划 加强我国金融投资体系基础建设
记者7日从央行获悉,2017年12月7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公布了中国“金融部门评估规划”更新评估核心成果报告——《中国金融体系稳定评估报告》、《中国金融部门评估报告》、《关于中国遵守<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详细评估报告》、《关于中国遵守<证券监管目标与原则>详细评估报告》和《关于中国遵守<保险核心原则>详细评估报告》。
“金融部门评估规划”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于1999年联合推出的项目(世界银行仅对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进行评估),主要目的是评估成员经济体的金融体系稳健性、监管框架质量以及金融体系对经济增长和发展的促进作用。2009-2011年,我国完成首次“金融部门评估规划”。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系统重要性经济体每五年开展一次更新评估的要求,2015年10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启动对我国的“金融部门评估规划”更新评估。两年多来,人民银行以及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法制办、外汇局等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与评估团密切配合,顺利完成了“金融部门评估规划”更新评估。
在中国“金融部门评估规划”更新评估成果报告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充分肯定了我国近年来经济和金融体系改革发展的成果。报告指出,自首次“金融部门评估规划”以来,中国经济一直保持令人瞩目的快速增长。金融体系为经济增长和降低贫困率提供了有力支持,金融业特别是资本市场不断深化发展,金融服务可得性和质量不断提升,普惠金融取得重大进展。
管理部门持续推进金融改革,在升级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建立存款保险体系、落实巴塞尔协议Ⅲ监管框架、加强证券投资者保护及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立保险业增长的稳健性框架等方面成效显著。报告展现了对我国银行、证券和保险业遵守国际标准和准则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的结论,认为我国金融监管高度符合国际标准。此外,报告对我国在完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法律和监管框架方面的进展也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