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开展专项检查 组织对328家私募机构进行调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8日表示:2017年上半年,证监会组织对328家私募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包括私募债券基金20家,跨区域私募股权基金88家,其他私募证券和股权等各类基金220家,共涉及基金2651只,管理规模1.27万亿元,占行业总规模的14.8%,检查对象以“问题风险导向”和“双随机抽取”方式选取,强化资源协调和跨辖区协作。
检查发现,12家私募机构涉嫌非法集资、挪用基金财产、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利用未公开信息获利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83家私募机构存在公开宣传推介、未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承诺保本保收益、证券类结构化基金不合符杠杆率要求、基金财产与管理人固有财产或他人财产混同、费用列支不符合合同约定、基金未托管且未约定纠纷解决机制、未按合同约定进行信披、未按规定备案基金、证券类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无从业资格等违规问题。
190家私募机构存在登记备案信息不准确,更新不及时,公司管理制度和合规风控制度不健全或未有效执行,公司人员、财务、制度等缺乏独立性等不规范问题。
对此,证监会采取处理措施:一是相关证监局对83家存在公开宣传推介、承诺保本保收益、未按合同约定进行信披等问题的私募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二是对6家存在挪用基金财产等严重违规问题的私募立案稽查,并对其中4家私募先行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是将涉嫌违法犯罪的8家私募的违法违规线索通报地方政府或移动公安部门,并对其中6家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立案稽查。同时,上述问题及采取的监管措施计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并由基金业协会采取自律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