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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万亿保险市场开年新命题 监管层传递防控风险信号

    中国农历春节前夕,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加强对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重大股票投资行为的监管,防范个别保险公司的激进投资行为和集中度风险,维护保险资产安全和金融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保险市场开年新命题
    保险市场开年新命题

    见一斑而窥全豹。告别2016年的同时,亦作别保险业“十二五”收官之年,大国保险成长之路的足迹已渐清晰;2017年的到来则开启了“十三五”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新阶段。

    十二五期间,全国保费收入从2011年的1.4万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3.1万亿元,年均增长16.8%;保险业总资产从2011年的6万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15.1万亿元,年均增长20%。

    不过,保险业快速发展的背后也需清醒地认识到,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管也面临着风险和挑战。尤为需要注意的是,在国际国内复杂的经济环境下,部分领域的风险逐步显现,而其有可能通过日益复杂的金融体系和交易结构向保险业传递,加之保险业在发展过程中亦积累了一些成长中的矛盾和问题,二者有可能形成风险共振,增加风险防控难度。

    因此,2017年开年以来,监管层不断传递“防控风险”的信号。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2017年监管会上表示:“保险监管要把防控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加大风险防控力度,下决心处置相关风险点,提高风险防控针对性有效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诚然,刚刚过去的一年是保险业充满争议的一年,这在保险业从边缘走向舞台中央的过程中,无法避免。风雨中需要定力,需要有求道的决心和勇气,沉下心来夯实发展根基,不忘初心,继续前行。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一系列保险新规正在路上。人身险领域,不限于还将对中短存续期产品实施更加严格的总量控制;投资端,加强保险资金运用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分类监管等手段正在研究制定,未来还将更加规范保险资金投向、范围、方式、信息披露和关联交易等。

    此外,针对市场较为关注的机构准入问题,保监会还将出台严格股东准入标准、强化股东穿透监管和强化股权结构监管的相关规定。

    防控风险“组合拳”

    “保险业面临着一些前所未有的风险,对保险监管提出了重大挑战,必须认真落实风险防范的政策措施,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这番论述出自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2016年监管会上的讲话,从中可窥见保险监管对防控风险的“底线思维”。

    在此背景下,保险监管打出了一套治标与治本的“组合拳”。一方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重点风险保持高压态势。例如,在人身险上,集中排查人身险公司的万能险流动性、资产负债错配、利差损和销售误导风险,出台人身险产品监管新规;在财产险上,组织开展车险市场专项检查、农险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互联网保险风险整治工作,发布财产险产品开发指引。

    在投资上,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相关风险排查,明确重大投资原则和标准,加强信息披露,推进内部控制指引建设;在治理上,开展保险公司治理报告及重大治理风险自查,开展保险公司治理现场检查和综合评价、关联交易合规性检查,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

    另一方面,推进保险业重大风险防范全覆盖。例如,全面实施“偿二代”技术标准和监管要求;加强满期给付和退保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完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制度体系。

    其实,上述内容不一而足,“组合拳”的共同作用下,保险业整体风险可控。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偿付能力不达标的保险公司从2011年的5家减少到2016年三季度末的3家;保险业净资产从2011年的5566亿元增加到2016年11月底的1.76万亿元。

    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2016年前三季度,中短存续期业务占总保费收入的比重同比减少9个百分点;第三季度较2季度环比下降61%,50家保险公司环比下降;主要万能险产品结算利率比上半年下降0.5到1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还将对中短存续期产品实施更加严格的总量控制。”

    不过,行百里者半九十,风险防控道阻且长,而保险公司治理、产品、资金运用、偿付能力不足、利差损、流动性、资产负债错配、跨市场跨区域跨行业传递风险等仍需重点防控。

    也正因此,项俊波在2017年监管会上表示:“保险监管要把防控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加大风险防控力度,下决心处置相关风险点,提高风险防控针对性有效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可以预见的是,一系列监管新规正在路上。例如,保监会资金运用部主任任春生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正在全面系统梳理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规则,下一步还将采取加强保险资金运用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分类监管等手段,规范保险资金投向、范围、方式、信息披露和关联交易,研究制定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标准,定期开展执行情况评估等措施。”

    加强完善社会治理职能

    在防控风险的基础上,保险业还要大有作为,而这种作为正是坚持“保险业姓保”不动摇,振兴实体经济、完善保障体系、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提升保险服务能力和水平。

    事实上,上述作用也是保险与生俱来的功能。保监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于跃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从行业起源看,现代商业保险诞生于风险保障,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从国家定位看,国家将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列入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之中,主要是希望更好地发挥现代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作用;从市场竞争看,数百年保险的立身之本就是风险保障,其核心竞争力就在于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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