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受不雅网站影响被判刑 性启蒙该如何引导(2)
屡屡作案后终被警方抓获
9天后,朱波在进贤县城“笑笑网吧”门口遇到13岁的娜娜与其表妹清清。朱波走过去对娜娜说,有人要打她,娜娜不相信,朱波就跟着她们在该县老电影院附近,朱波拦住娜娜姐妹俩,以殴打相逼,迫使两人跟着他到附近的一个楼道里。之后,朱波叫娜娜脱裤子,娜娜不从,结果遭到朱波殴打,之后将其性侵。在朱波对娜娜性侵过程中,清清在一直旁哭。
事后,朱波把自己的内裤丢到了湖里。案发后,受害人娜娜在家人陪同下,向警方报了案。进贤警方接到报案后,发现一个月前发生的性侵案和此案有许多共同之处,遂并案调查。经过多方走访排查,警方终于确定犯罪嫌疑人为进贤某中学初二年级学生朱波。2007年11月14日21时许,民警在朱波家中将其抓获。
法院一审判刑四年六个月
今年5月9日,进贤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波犯性侵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审理此案过程中,对检方指控的第一起和第三起性侵案予以认定。针对第二起性侵指控,由于被害人及时逃离,被告人的真实意图不能进一步显现,故证据尚不够充分,不予认定。
最后,进贤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波采取暴力及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与两名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其行为已构成性侵罪。虽然朱波犯罪时不满16周岁,但其当被害人妹妹(表妹)面对被害人实施性侵等,不但对被害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摧残,同时也对被害人的年幼亲属身心造成严重摧残,犯罪情节、手段较为恶劣。为保护未成年女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波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