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企业工资指导线下调 合理控制减轻企业负担(2)
合理控制工资增长
作为企业综合成本中占比重较大的一块,合理控制企业工资增长,当前的另一层现实意义还在于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企业的负担。
多位企业家告诉记者,人工成本约占企业综合成本50%-60%,并且过去数年间,伴随着劳动力市场变化,企业工资成本持续走高,持续快速增长已成压力。
“过去几年,我们公司的工资年均涨幅为10%-15%,市场机制下,不涨招不到人,即便生意不好,厂家还是为留住员工相互比拼,所以越涨越高。”广东聚大智能家具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锡林对记者说,从现在的经济形势看,合理涨幅应为10%以内。
张锡林还认为,政府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或能在现有劳动力市场的基础上,提供一个参考标准,避免因企业争抢劳动力等因素而造成的工资过快增长,但关键还在于如何与市场机制有效结合,而解决企业人工成本过高的根本在于充足的劳动力供给。
事实上,当前推进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降成本”是重要任务之一。
稍早前国务院印发的《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也再次提出,合理控制人工成本上涨,要求工资水平要保持合理增长,以及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并且统筹兼顾企业承受能力和保障劳动者最低劳动报酬权益。
今年以来,包括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和调整频率、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多项“降成本”举措在国家统筹下陆续推开。比如,作为劳动力最大市场的广东,其供给侧改革方案明确,该省近两年暂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分析人士指出,企业工资指导线与最低基本工资表现方式不同,但是内在逻辑相通,互为补充,均为政府宏观调控国民收入分配的基本方式,当前也均与“降成本”息息相关。
需要指出的是,从“建议”的角度,各地的企业工资指导线还提供了更为灵活的指导。河北省人社厅表示,受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大气污染治理影响,确因经济承受能力不足,不能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效益和经营状况合理调整工资水平。
北京市人社局也提出,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下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林平凡认为,某种程度上,从当前经济的现实困难,无论是从宏观的产业调整还是企业转型升级,都可以看出企业工资指导线下调的重要意义。
不过,林平凡还建议,即便下调企业工资指导线从结果导向,从客观现实层面上对降低企业成本具有作用,但是切忌将此作为“降成本”的手段,出现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