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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13岁女友开房 目前嫌疑人被公安局刑拘

    太震惊了,一个男子与13岁女友开房,这个小女友如此开放,实在令人无语。报道称,一则“初中女生被大叔带到宾馆开房”的传言,在福建三明市宁化县安远镇上传得沸沸扬扬。据悉,这个女生才13岁,是喝了酒之后被带去开房的。那么,这个男子与13岁女友开房,女子是自愿的吗?她当时是否醉酒呢?男子是否性侵她呢?

    对于小伙与与13岁女友开房事件,小编认为,不管女子是否醉酒,也不管男子是否存在性侵,他的行为都是害人不浅。一个才13岁的女孩,发育还未成熟,就发生了关系,这是好事吗?显然不是!还有,现在丑事传开来了,以后一定很多人对这个女孩指指点点,实在可怜。

    当时,女子是喝了酒,然后才被男子带去开房。那么,有两个问题值得探究。第一,女孩是否醉酒,第二,男子与她开房做不雅事,是双方自愿发生关系,还是存在性侵因素?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搞清楚这两个问题,为女孩家属讨回一个公道。

    小伙与与13岁女友开房
    小伙与与13岁女友开房

    新闻详情:记者赶赴当地调查,找到了涉事女生小花(化名),她在镇上一所中学读初二,未满14周岁,父母在外地打工,平时由76岁的爷爷照看。而带她去开房的究竟是何人?

    小花说,第一次开房时,她喝了3瓶啤酒,“没有反抗能力”,与对方发生了关系。事后,中年男子给了她100元,让其不要告诉家长,不能报警。次日,她再次与该男子开房……

    记者获悉,涉事男吴某坚,是安远镇枫坪村人,今年44岁。枫坪村的村主任说,吴某坚离开家乡很久了,之前找过一个外地女人,生了两个孩子,随后女人跑了,吴某坚“不种地、不打工、混社会”。

    据了解,小花的家人报警后,吴某坚被宁化县公安局刑拘。目前,案件调查进展如何?昨日,记者到宁化县公安局,提出采访请求。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案经办民警正在侦查另一起案件,他不清楚具体案情,不便接受采访,“了解情况后,再对外通报”。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性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性侵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性侵论,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