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价格垄断被罚后 家电产业价值链“重塑”
日前海尔的三家家电销售公司在上海的分公司因“价格垄断”被罚1234.80万元。事件颇让家电业内人士感到意外,因为通报中经销商对价格控制的做法在家电业内相当普遍。对渠道管理越严格的企业,这种情况存在越多。
有业内人士分析,事件背后或是家电厂商与线下经销商等渠道的矛盾凸显所导致。在家电行业向下的背景下,产业利润被摊薄,经销商没肉吃,厂商与经销商关系趋紧。分析认为,家电厂商需要重塑价值链、改善盈利。
据国家发改委通报,近日上海市物价局对重庆新日日顺家电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重庆海尔家电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重庆海尔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三家公司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款1234.80万元。
海尔被指通过限价协议等实施垄断
案件源于12358价格监管平台收到的举报。调查指,2012年以来,上述三家公司通过发布销售政策、向经销商发送市场秩序管理公函、与经销商签订含有限价要求的经销协议等手段,达成了“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通过发布零售限卖价指导书(价值链表)、收取经销商乱价罚款、对屡次乱价的经销商暂停供货、停止合作等方式实施了垄断协议。
但这种处罚在家电业内有不同的意见。“个人认为官方对海尔的处罚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家电观察人士刘步尘认为,同一个品牌对不同区域的价格管理,不应认定为垄断,只有不同品牌形成价格联盟才形成垄断。有人认为,海尔销售公司主要卖的是海尔家电,设定一个最低价是价格保护,是正常的销售手段。
“海尔上述三公司的做法,在大多数家电企业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而且从来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实际上,对渠道管理越严格的企业,这种情况存在越普遍。”刘步尘认为。
中国家电商业协会营销委员会执行会长洪仕斌也指出,对终端价格的限控是家电业内乃至流通行业的做法,“从市场的角度看,这是企业对价格的保护行为。”因为如果不对价格进行限制、保持一个合理的价格区间,产品价格体系就会错乱,产品陷入低价竞争,最终就会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