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万亿银行理财账单半遮半掩 屏蔽投资明细(2)
最高收益率“天外有天”
尽管投资者很难预判理财产品的收益与风险,但显然银行对此“信心满满”。通常,理财产品还没有开始募集,商业银行往往已经可以测算出一个十分精确的年化预期最高收益率,这种精确表现在可以设定至小数点后一位、甚至是后两位。
而且,银行还经常会很诚恳地表示,“在投资管理人尽职管理和有效运作下,此类理财产品全部如期为客户实现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历史数据代表过去,仅供客户决策参考,最终收益以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时实际实现收益为准。产品历史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更不构成本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
虽然预期收益率并不是银行兑付的保证,但是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发行的非结构性理财产品确实全部按照所谓的预期最高收益率兑付。
“如果从字面上理解,预期最高收益率应该是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的极限值,理论上这并不应该是一个大概率事件,更难以达到目前的100%达标”,上述资深法律界人士表示,“实际上,所谓的最高仅仅是封住了投资者的收益上限,与投资的实际收益能力无关”。
而记者也注意到,绝大多数银行都明确表示,“超出预期收益部分的实际投资收益将作为银行的投资管理费留存”。而且,这部分留存收入有时候也相当惊人。
《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15)》显示,2015年,在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中,银行通过理财产品实现收益约1169.9亿元。记者按照去年日均19万亿元的理财产品余额计算,银行的收益率约为0.62%,这其中托管费和销售费的费率通常合计不会超过0.15%,剩下的主要是投资管理费。
值得一提的是,据记者测算,受去年央行多次降息降准等影响,银行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由2014年的5.1%降至4.69%,下降了约40个基点,而主要由投资管理费领衔的商业银行2015年收益率则基本与2014年持平,仅下降了几个基点。
官网信息披露“退化”
之所以说银行理财产品对于投资细节“半遮半掩”还在于商业银行对于理财产品兑付细节的披露越来越“吝啬”。
记者注意到,此前部分银行在兑付公告中对于理财产品投资的具体品种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披露,但是目前此类愿意公示的银行越来越少。
一家曾经对于每个产品的投资标的、比例进行详细公示的城商行如今已经沦落为一张表格公示近一周所有产品的兑付情况,项目仅包括:产品简称与代码、起息日、收益到期日、计息天数、预期收益率和实际兑付收益率(后两项指标实际数据全部相同)。
此外,部分国有大行仅披露销售信息,对于兑付信息则不再公开披露,购买产品的用户则需要登录网银进行查看。
事实上,即便是对于专业收集理财产品信息的第三方机构来说,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中,有关产品投向等运行信息的披露也最为缺乏。在普益财富去年公布的银行理财能力排名报告(2015年二季度)中,276家参与测评的银行中,至少230家银行的运行信息得分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