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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荣年内幕交易案浮出水面 利益输送涉多公司

内幕交易、老鼠仓,资本市场这些出现频率较高的违法违规行为,向来是证监会稽查执法的打击重点。随着证监会调查的深入、公安机关的介入,曾轰动市场的“薛荣年内幕交易案”,“张某老鼠仓案”浮出水面,其共同特点在于涉案金额巨大、涉案当事人均为对资本市场颇为熟悉的证券从业人员。

薛荣年连环惊天案

本应是一起异常交易案,谁料牵出了一宗罕见的特大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窝案。

薛荣年内幕交易案
薛荣年内幕交易案

2014年11月证监会对“巢东股份”异常交易启动初步调查,并于2015年1月将所获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在调查中证监会发现,原平安证券总裁、华林证券董事长薛荣年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亲属朋友多次泄露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活动,并指使其亲属朋友进行内幕交易,同时通过亲属设立公司在其保荐的多个项目中PE入股实现利益输送,交易总金额超过1亿元,非法获利总金额超过5亿元,涉及包括巢东股份、东源电器、鱼跃医疗等多家上市公司,案件性质恶劣,犯罪情节严重,属于罕见的特大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窝案。目前公安部门正在对该案开展侦查工作。

调查人员在调查中发现,一是钱某某账户在2014年9月下旬连续三个交易日累计买入“巢东股份”200余万股,交易金额2000余万元,买入时间点与敏感期完全吻合,后发现钱某某账户的实际控制人是其儿子陈某某,资金来源为陈某某账户卖出“东源电器”获利所得资金;二是李某账户于2014年8月中旬突然转入300余万元,当日基本全部用于突击买入“巢东股份”,此前该账户余额仅为3.4万元。该账户的实际控制人为其女婿戴某某。通过外围调查分析比对后,调查组发现陈某某和内幕信息知情人薛荣年及其爱人曾某为铜陵学院校友,关系密切,且在2014年9月上中旬两人曾在合肥见面,见面后第一个工作日陈某某开始巨额买入“巢东股份”,时间点存在巧合;李某账户的实际控制人戴某某为薛荣年妻弟,任金通智汇法定代表人(薛荣年为金通智汇实际控制人)。两人都同时与薛荣年存在关联关系,至此调查组确定以陈某某账户为突破口、以薛荣年为核心展开深层次调查。

随后,一个庞大的内幕消息链条被挖掘出来。

调查组通过追查陈某某个人账户资金来源过程中发现,陈某某在2013年4月1日“东源电器”因资产重组停牌前,在敏感期内买入“东源电器”1000余万股,成交金额6000余万,其中,陈某某买入“东源电器”的资金来源包括了向薛荣年弟弟薛永某和弟媳朱某某借款3100万元,这3100万元来源于石河子融科华投资有限公司,朱某某持有该公司30%股份,融科华资金来自于减持“鱼跃医疗”所得和分红款。融科华为鱼跃医疗的上市发起人之一,同样巧合的是,融科华的法定代表人为薛荣年妻弟戴某某,鱼跃医疗上市保荐机构为平安证券,薛荣年时任平安证券投行部总经理。调查组认真分析证据资料后认为,上述连环案是一系列周密策划、环环相扣、手法隐蔽的重大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背后的主谋人应当就是不显山露水、隐藏极深的薛荣年。

因薛荣年闯荡资本市场多年,担任过多家券商投行部门的负责人,深谙国内资本市场运作规律和法律规则,善于利用法律法规躲避调查、逃避监管,给调查工作带来极大阻碍。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调查对象之间大多存在亲属、朋友、校友关系,形成攻守同盟,共同制造伪证,干扰调查视线,破坏调查进程,内幕信息传递过程和资金划转关系无法快速还原。同时,薛荣年在办案过程中还多次利用其特殊身份向调查组施压,要求调查组放弃调查,遭到拒绝后又多次托人向调查组求情,请求放其一马。

在薛荣年通过发送威胁短信、恶意举报、污蔑陷害等方式企图阻碍案件调查的压力中,证监会彻查到底,最终把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

打击“硕鼠”

另一起案件是“2015证监法网行动”第一批交办案件之一,违法交易股票累计23亿余元,累计获利上千万元。

证监会调查初步认定,某证券公司原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张某,负责证券投资部投资管理工作,在其任职期间,是该部门唯一有投资决策和指令下达权限的投资经理。张某利用其职务便利,不但完全知悉某证券公司自营账户交易的标的股票、时点和数量,而且在投资权限内有完全的控制权,其伙同妻子黄某控制并使用“宋某明”、“文某”、“宋某成”账户通过手机或笔记本电脑稍早于、同步或稍晚于某证券公司自营账户趋同交易相关股票,违法交易股票累计23亿余元,累计获利上千万元。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本案中老鼠仓行为涉及券商自营部门和资管部门,不同于以往的基金公司老鼠仓,具有相对隐蔽性。证监会因地制宜,针对个案特点设计取证计划,突破常规的“先外后内”的取证方式,采用“由内而外”的策略,先对机构突击行动,给对手一个措手不及,进场后一个小时就锁定涉嫌人员。在获悉张某已离职的情况后,调查组立即兵分几路,赶赴其新任职机构与住所地址,启动调查三小时即找到张某本人,劝说张某配合调查。调查组经过8小时连续奋战,取得了本案的关键证据。

据了解,为防止嫌疑人潜逃境外,调查组第二日向证监会稽查局申请对本案的涉案嫌疑人张某及其配偶采取了边控措施。张某抵触情绪严重,与调查组接触后的第二日即出逃境外。调查组在多方联系、反复劝说张某及配偶配合调查的基础上,立即通过人民银行、房产登记部门、公安部门、商业银行等多种渠道摸排嫌疑人资产,申请冻结涉案财产,防止其转移资产,为后期的侦查、处理打下基础。

出境在逃的张某后与调查人员越洋通话数小时,最终被劝说回国配合调查,在2015年9月,张某主动回国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当日取保候审。目前,公安机关正对该案进行移送起诉。

证监会相关人士认为,本案的老鼠仓涉及证券公司自营部投资经理利用自营账户未公开信息违规交易股票,相较于基金经理,证券公司自营部门的投资经理不需要报备及公告,社会关注度相对较低,违法行为更加隐蔽和难以发现。同时,相较于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对自营和资管等投资部门工作人员的行为管控不够全面系统,也为老鼠仓埋下了隐患。

证监会表示,上述案件的成功查处拓展了证监会打击老鼠仓的深度和广度,体现了证监会对老鼠仓“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对敢于以身试法的违法犯罪分子给予了深刻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