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海南: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应适当延长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5》中指出,根据2014年的统计数据,“从各个省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结余看,大部分省份出现了负增长。”
该报告同时指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拐点已经出现。而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在2015年,国家集中出台了多项政策。《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有关于基础养老金的改革正在逐步策划之中。
21省当期结余增长率为负
根据《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5》,2014年山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结余最多,有109.02亿元,而新疆兵团只有0.61亿元。
与2013年相比,上海的当期结余减少了859.02%,江西减少了291.36%。统计显示,有21个省的当期结余增长率为负。
随着拐点的到来,未来有关于基础养老金的改革正在逐步策划之中。
按照目前的规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满15年,即必须满180个月。缴费中间可以中断,不影响领取养老金,但如有中断,会影响养老金待遇。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二局人士曾对外表示:“最低的缴费年限是15年,从社会保险可持续来看,这是非常不利的,这个问题在业内已经得到共识。”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人社部曾经研究过,延长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问题。”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肯定地认为:“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应研究适当延长。”
苏海南解释道:“当初制定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的时候,是因为20世纪90年代刚开始建立社保制度,那时许多企业员工已经四五十岁了,以前从未缴过社保费,从建立社保制度开始缴费只有十多年就该退休了;另外还有自谋职业者、非全日制工,为了吸引、鼓励他们参加社保,就把最低缴费年限定为15年。”
“但是,这个政策放在现在,已经不大适用了。”苏海南举例说明,“现在人们预期寿命延长,如果一个人22岁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加上15年,她37岁就不再缴费,那怎么可能?实际上现在人们对最低缴费15年的理解也有偏差,按规定,凡是用人单位的员工,在单位一年就应缴一年社保费,一直缴到退休,并非只缴15年就可不缴;而自谋职业者如只连续缴费15年,到退休年龄时只能领取很少的养老金。所以,适当延长缴费年限,既是适应人们预期寿命延长的需要,也是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生活的需要。”
资料显示,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以北京为例,企业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2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8%缴纳。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法国从2018年开始,退休者享受全额退休养老金的工龄从41年零3个月提高为41年半,计划到2035年法定工龄年限达到43年。德国规定被保险人想要领取养老金,必须达到设定的年龄界限,正常要求缴费满35年,德国正常退休年龄是6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