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长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
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电力体制改革6大配套文件,值得关注的是,自备电厂竟然也“赫然在列”,文件全称是《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规定,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同时,装机明显冗余、火电利用小时数偏低地区,除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扩)建自备电厂项目。
但在中宇资讯分析师关大利看来,这虽是出人意料,却也在情理之中。关大利告诉记者,目前自备电厂主要是高耗能企业自建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自发自用,但也有少部分富余电量会上网,初衷是降低用电成本;但眼下煤炭价格跌跌不休,电价未来下调是大概率事件,同时,环保标准趋严,自备电厂的投入也在提高,成本优势也就不明显了;另外,部分地区存在电力相对过剩现象,自备电厂也就没有新建的必要了。
省掉购销差价
《意见》中首先肯定了自备电厂在我国火电行业中的地位,称其是我国火电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为工业企业生产运营提供动力供应、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的同时,还可兼顾周边企业和居民用电用热需求。
“我国有一些高耗能企业,用电量都很大,但过去电价相对较高,这些企业出于压缩成本的考虑,建设了自发自用的电厂,这就是自备电厂,同时,也有少部分自备电厂将一些富余电量外卖,但必须先上网,不能和用电客户直接交易。”关大利指出,单单就购销差价来说,自备电厂就可以省掉一部分可观的成本。
因为我国电厂都是先把电量卖给电网,这就是上网电价,电网将电输送到各地,再转卖给用户,这就是售电价格,售电价格与上网电价之差就是购销差价。
以南方电网为例,2014年,其平均售电价格为677.42元/千千瓦时(相当于一度电0.67742元),同期平均购电成本为413.03元/千千瓦时(相当于一度电0.41303元),购销差价为264.39元/千千瓦时,换句话说,一度电可以赚取差价0.26439元。假如一家高耗能企业一年用电为1亿千瓦时(1千瓦时等于1度),那一年可以省下2643.9万元。
一位煤电企业人士告诉记者,电网从电厂手里收购电时的价格即上网价格,电厂也有一部分利润空间,如果把这块利润也加上,自备电厂剩下的钱就不只是购销差价了,这也是为什么自备电厂会在高耗能企业中发展起来的主要原因。
优势不再明显
但情况正在发生变化。随着电价下调,以及环保压力逐渐增大,自备电厂的好日子正在成为过去,特别是少数把富余电力输送上网的自备电厂。
以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为例,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第一季度,平均上网电价分别为375.46元/千千瓦时、369.84元/千千瓦时、347.49元/千千瓦时和340.32元/千千瓦时,呈现逐步下滑趋势。
同时,售电电价或者说是用电价格也在下调。2015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决定,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
“由于煤炭价格仍在下跌,按照煤电联动机制,业界预期上网电价和用电价格还有进一步下调的空间。”上述煤电企业人士坦言,在这样的情况下,高耗能企业自备电厂的成本优势就会进一步被压缩。
同时,环保压力也是自备电厂势弱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此次发布的《意见》要求,自备电厂,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火电建设相关产业政策和能效、水效、环保、安全质量等各项标准。
“自备电厂也会排放污染物,所以在要求上一视同仁,很多在建、建成项目都在补课,升级环保设施比如脱硫、脱硝什么的,这个投资其实是很大的。”关大利告诉记者,自备电厂装机规模都不高,也就比小电厂大一点,规模效益相对较小,若把环保设施投入算进去,单位成本就会增加。
另外,《意见》中还强调,企业自备电厂的自发自用电量,也应承担并足额缴纳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政策性交叉补贴,各级地方政府均不得随意减免或选择性征收。
“拥有并网自备电厂的企业应与电网企业协商确定备用容量,并按约定的备用容量向电网企业支付系统备用费。”《意见》如上指出。
关大利等业内人士就坦言,一方面电改的目标之一就是降低社会特别是高耗能企业的用电成本,另一方面环保压力使得自备电厂成本加大,加之还要缴纳一系列政府性基金,自备电厂的成本优势就不大了,特别是在当下部分区域存在电力相对过剩的情况下,企业就没有必要再去新建自备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