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伏企业不惧MIP 称其影响有限
从欧盟的一系列做法来看,欧盟对华光伏价格协议很有可能将会继续执行,在6月份就指责中国光伏企业违反价格协议,且严厉打击,11月份又继续取消两家中国光伏企业的价格协议,这可以看出中欧之间的价格协议根本没有放松的可能。
“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想先听哪个?”
当《国际金融报》记者向一位光伏行业内部人士打听起最近的行业状况时,他卖弄起了关子。
“先苦后甜”,遵循这个一贯的原则,记者选择了先听坏消息,后听好消息。
坏消息是,欧盟委员会最近发布公告称,由于两家中国企业正泰太阳能和杭州浙大桑尼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对华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双反案中违规,因此决定取消这两家中国企业的价格承诺,并对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至此,已经有5家中国光伏企业被取消了资格,并被征收高额关税。
而好消息则是,按照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11月17日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的说法,欧盟委员会已经作出披露,基本认同中方的抗辩意见,拟终止对中欧光伏案最低限价调整机制复审的调查。
按照此前欧盟与中方就光伏双反案达成的约定,中欧光伏最低价格承诺协议(下称“MIP”)将在今年年底到期,届时,欧盟委员会将决定是否继续延长对中国光伏产品实施限制措施。
如今已经接近年底,MIP究竟是否会继续、中欧光伏贸易将会走向何方仍是未知数。
不过,相关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今的欧洲市场对于中国企业来说,重要性不及以往,即使被除名MIP,对于中国光伏企业的影响也不大。
从光伏企业最新发布的第三季度财报来看,大多数光伏上市公司业绩都有较大规模的改善,中国光伏产业已经进入复苏期。
欧盟发难
根据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两家中国企业在对华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违规,因此决定取消这两家中国企业的价格承诺,并对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它们分别是浙江正泰公司和杭州桑尼能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浙江金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资料显示,MIP于2013年8月达成。当时,中欧之间最大贸易摩擦案——光伏产品贸易争端达成“和解”,而MIP就是“友好解决方案”。
具体来说,就是欧盟要求签署该协议的用意是要求各家公司以高于最低进口限价的价格对欧销售太阳能产品(包括电池与组件),且每年销售量须限制在一定配额内;协议外的厂商进口欧洲时,需缴纳47.6%的关税。
当时,官方并没有透露谈判细节,包括最终达成的“价格承诺”、中国企业配额等。而记者从相关企业获得的信息是协议价格为0.56欧/瓦,配额为7GW。该协议的限制时间为两年。因此,今年年底,本该是中欧光伏“价格承诺”到期的日子。
据法律人士介绍,在中欧“价格承诺”到期前,欧委会方面将对执行情况进行复审,俗称“日落复审”,由此决定“价格承诺”究竟是延长,还是撤销。
然而,欧盟对华“双反案”的始作俑者——欧洲光伏制造商协会又开始精心谋划,在“日落复审”前推动欧盟对中国光伏企业进行“反规避”调查。他们向欧委会申诉,中国光伏企业辗转通过马来西亚等第三地,将产品销往欧洲以规避关税。
根据欧盟的规定,在“反规避立案调查”中一旦发现有违反“价格承诺”,规避关税的行为存在,其实施主体将被从执行“价格承诺”的企业名单中剔除,并被课以重税。
今年6月,欧委会宣布取消阿特斯太阳能、中盛光电、昱辉阳光等3家光伏制造企业价格承诺协议资格,并对其征收高额“双反”关税;11月又宣布取消浙江正泰公司和杭州桑尼能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浙江金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价格协议”资格,要对其征收“双反”关税。欧盟调查官员还将裁定中电光伏违反价格承诺协定,要对其中国产出口欧盟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业界分析,欧洲光伏制造商协会此举是想要使今年年底有望结束的MIP继续延续下去。
MIP或延续
“欧委会于今年5月5日对最低限价调整机制发起期中复审。申请方指控中国企业大量申报低价,拉低了基准价格,要求将中国企业报价从作为最低限价调整依据的彭博社价格指数中排除,意在通过复审抬高最低限价,提高中国产品进入欧盟的价格门槛。”11月17日,沈丹阳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为此组织行业协会和企业进行积极的法律抗辩,并与欧委会调查机关进行多次磋商。
据沈丹阳透露,11月4日,欧委会作出披露,基本认同中方的抗辩意见,指出中国企业报价增加是因为中国光伏产品市场份额扩大,而且中国价格的降幅并未大于国际价格,两种价格走势相近。也就是说,包含中国价格在内的现行基准价格,能够反映全球光伏产品价格总体情况,不需要改变。鉴此,欧委会拟终止该项调查。
也就是说,欧盟的反规避调查将停止。但对于MIP究竟是否会继续,中欧光伏的走向问题,沈丹阳并未透露。仅表示,接下来商务部将继续与欧委会加强沟通和协商,争取早日恢复光伏产品的自由贸易,促进清洁能源的广泛利用。
事实上,在欧洲市场上也存在着要求取消对中国光伏产品限制措施的声音。
据7月15日的消息,德国机械设备联合会、BayWa公司、EnBW公司等30家企业和协会联名要求欧盟取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限制措施,理由是欧洲进口成本被人为提高10%,德国因而未能实现加大太阳能利用的目标。
之后的9月22日,欧洲太阳能光伏产业集团SolarPowerEurope宣布,代表欧盟19个成员国的21个太阳能协会,呼吁欧盟委员会结束对于中国太阳能电池和组件进口商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SolarPowerEurope首席执行官詹姆斯·沃森表示:“全国行业协会史无前例地向欧盟贸易委员马姆斯特罗姆明致函并明确指出,欧洲太阳能行业按计划要在2015年底废除贸易关税。”
据称,此封信函的签署方代表了欧洲太阳能行业80%以上的光伏企业,明确表示在今年MIP和关税必须宣告结束,“我们需要跨越关税,确保在欧盟推广最高质量的太阳能产品”。
欧洲21个太阳能协会也曾呼吁,“与中国在电池和组件方面的贸易关系应该正常化。自2013年出台关税及MIP以来,欧洲太阳能部署显著放缓,去年仅达到7GW,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一阶段没有理由继续MIP或关税。”
在分析人士看来,中国光伏企业期望价格协议到期之后,欧盟对华光伏市场大门完全打开几乎不可能。
“欧盟之前进行的反规避调查其实是在‘堵漏洞’。签署价格承诺协议后,由于限价订得较高,中国企业在市场上丧失了原有的价格优势。所以销量会受到影响,确实会有一些企业准备了‘曲线救国’的方式,打擦边球。”能源专家林伯强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欧盟现在是想通过反规避调查来把漏洞堵上,从这点上来看,中欧之间的价格承诺协议并未放松,很可能在今年到期后继续执行下去。
影响有限
“如果被征收高关税,欧洲市场是没办法做的。”一位来自浙江金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内部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么高的关税,等于完全失去了市场优势。
晋能科技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欧价格承诺在初期对中国光伏企业影响还是相当明显的。一方面,当时销售总量中有相当比例都是出口至欧洲,新兴市场和中国国内市场还不足以消化产量;另一方面,虽然少数企业已经开始布局海外生产基地,但尚不具备规模。
“但随着全球光伏市场的广泛发展,欧洲市场占比在近两年已显著下降,中国企业都将销售重心放在了国内市场以及亚太市场;又有企业陆续在海外投资建厂,中欧价格承诺目前所能产生的影响较为有限。”上述负责人说。
在航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丁文磊看来,即使现在取消MIP,征收高关税,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影响也不大。“现在中国光伏企业已经度过了极度依赖出口为生的日子”。
确实,从工信部的统计数据来看,今年上半年,中国光伏制造业总产值超过2000亿元,硅片、电池、组件等主要光伏产品出口额77亿美元,约500亿元左右。也就是说,出口仅占总体产值的25%左右。
另外,从产业规划来看,国内内需市场正在进一步崛起。9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调增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要求全国增加光伏电站建设规模530万千瓦,对比此前能源局下达的2015年全国光伏电站新增建设1780万千瓦的规模,增加30%。
“也就是说每年有大约超过2000万千瓦的安装量,这基本解决了国内百分之六七十的产能。”丁文磊说,所以,无论是除名MIP还是征收高关税,乃至放弃欧洲市场,对于国内光伏企业的影响都不大。
丁文磊认为,随着市场的急剧萎缩,欧洲已经成为了多数中国组件厂家“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目标销售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光伏产业已经走出谷底。”
从近期已经公示过的第三季度财报来看,美股上市光伏晶科、晶澳、阿特斯、韩华几家的业绩都有较大规模的改善,在出货量上收获颇丰。
第三季度,晶科总收入为6.38亿美元,同比增长58.2%,涨势强劲。组件总出货量为1134.5兆瓦,同比增长56.4%。
阿特斯发布三季报,第三季度公司净收益为8.498亿美元,环比上升33.5%。组件总出货量为1198兆瓦,去年同期为770兆瓦。从区域上看,市场主要集中在加拿大、美国、日本、中国、英国、巴西等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