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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时间表:超十省改革方案已落地(2)

    红线 严控隐性收入

    本轮薪酬改革方案还有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地方国企负责人经营期责任追究和福利性待遇等划定了“红线”。

    记者从多省市了解到,下一步薪酬改革方案实施中,对于经营性亏损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会适当下调,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省属企业负责人承担的责任,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已离职或退休的企业负责人亦不能免责。

    另一方面,多地方案都明确省属企业负责人不得在兼职企业(单位)领取工资、奖金、津贴等任何形式的报酬,不得在国家和省规定之外领取由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发放的奖金及实物奖励。同时规定,企业负责人存在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薪、享受超标准福利性待遇等行为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分和经济处分,并追回违法收入所得。

    一直以来,作为央企薪酬最具争议的灰色地带,央企高管“看不见的收入”成为社会质疑的焦点。“高管有很多不需要在公告中披露的隐性收入,同时,很多高管薪酬与业绩没有挂钩,即使公司出现大幅亏损和业绩持续下滑,国企高管也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反而还拿着高额的薪酬。还有一种情况也很普遍,有些高管在公告披露时看上去薪酬不高,但是他同时又在其他子公司、合资企业等担任挂名董事长,还有很大一笔收入。”一位业内专家坦言。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国企薪酬改革持续公开化和透明化,对于防止央企高管职务腐败,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同时将促进本轮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顺利进行。

    配套 市场化选聘将提速

    和降薪相配套的是,市场化选聘也正在提速。此次地方改革内容中,包括上海、广东、浙江、河北等在内的多省市都明确将推进包括“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在内的用人制度调整。这意味着,薪酬改革的重点并不是降薪,而是通过分级分类管理,在规范组织任命的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同时,更多的是要做增量,鼓励逐步增加市场化选聘人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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