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深交所将融资保证金比例上调至100%
11月13日周五,上交所、深交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50%提高至100%。自11月23日起实施。消息一出,富时中国A50指数出现跳水。
针对此消息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股票市场回暖,融资交易额快速上升。适当提高融资保证金比例,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不过投资者无需担心,此次调整仅限于新开融资合约,调整后的《实施细则》实施前已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仍按照调整前的相关规定执行。投资者不需要因此次调整追加保证金或平仓,已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办理展期。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加强对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管理,促进融资融券业务长期平稳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进行了修改。具体如下:
“第三十八条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
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
本次《实施细则》修改实施前尚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约及其展期,仍按照修改前的相关规定执行。
各市场参与人应当认真做好融资保证金比例调整相关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确保业务平稳运行。
本次修改自2015年11月23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