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长诈骗牵出地下钱庄 内地香港两地钱庄勾结(3)
叶晓莲交代,陈先生的那笔“生意”是某国有银行深圳一支行的工作人员找到她,问能不能做的。由于金额较大,叶晓莲给翁姓上家打电话,对方说可以操作,叶晓莲才让叶镇城去操作。沈海生将人民币打给叶晓莲,叶晓莲将钱打给上家,上家再通过香港的账户,将港币打到陈先生在香港的账户上。
为防止自己的账户操作太频繁引起银行注意,叶氏姐弟还用自己亲属的身份证件开设了多个账户。叶氏姐弟说,他们一般不会问客户的身份和资金的来源及用途等。
据警方查实,叶氏姐弟的涉案金额高达6200余万元。
获利
每月营业额达千万左右
与叶氏姐弟在街边拉客户不同,郑晓生一家在罗湖口岸开设了一家商店,表面上卖水卖烟,暗地里进行非法兑换外汇,而且是全家人一起参与。
26岁的郑晓生也是汕头人,据他说,其母亲从2009年就开始经营地下钱庄,他是2012年才开始参与。由于他家的商店紧邻罗湖口岸,经常会有过关人员前来兑换外币,一般是收取万分之二到万分之八的手续费,每个月的经营额在500万到1000万左右。
郑晓生称,他们一般很少换大额的,如果有大额的需要跨境转账,也是通过香港的地下钱庄进行操作。客户把人民币打到他的账户,再提供一个香港账户,他们跟香港的地下钱庄联系,由香港的地下钱庄把外币打到客户的香港账户上。同样,如果香港地下钱庄的客户需要人民币时,也会跟郑晓生等人联系,由郑晓生为其提供人民币。郑晓生说,这种做法俗称“对冲”,双方每天会进行一次结算,来平衡相互之间的“对冲”账目。
深圳宝安经侦大队办案民警称,此起地下钱庄案的嫌疑人彼此间亲属带亲属、老乡带老乡,逐渐形成一个庞大的从事地下钱庄的网络,群体越庞大,越有利于相互之间进行拆借,非法经营的数额也越大,获利也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