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试点遇冷 北京等4城市近4月仅签12户(3)
办“以房养老”每个环节均需老人参与
幸福人寿一位负责业务的人员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与这些老人的联系沟通、进行产品介绍,主要通过以下步骤:电话约访老人,面谈详解产品、确定老人投保意愿,签署投保意向书、进行房产价值评估及有效保险价值确认,再次与老人沟通确认意愿,签署投保单、产品说明书、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最后签署房屋抵押合同、对外办理抵押登记、公证等一系列环节,每个环节均需老人参与或到场。”
此外,面对6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耐心细致、深入浅出。老人百年后的继承问题等事宜都会签在与保险公司的合同中,并通过公证等程序确认。另外,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老人随时可以退保赎回,终止保险合同。
抵押房产仍可以出租
黄阿姨今年75岁,月退休金3000多元。她说自己是一位热爱生活、喜爱养花和宠物、具有爱心的老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黄阿姨通过投保“以房养老”每个月领取到的养老金在万元以上。黄阿姨夫妇坦言:“这款产品现在每月为我额外增加了一笔养老金,我能继续住在自己的房子为自己和宠物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将来等我需要被照料,考虑住养老院时,还可以把房子租出去,租金加上养老金,可以保证我安享晚年了。”“以房养老”,老人获得的基本保险金额基于所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具体费率表保监会网站已公开对外披露。例如,选择延期年金无身故和退保利益时,以65周岁男性,房产有效保险价值500万元,老人每月领取养老金为15155元,直至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