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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水电部门曾施压环保专家 为建小南海水电站(3)

    汪劲北大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

    实际上我们看这个批复,这个批复虽然是对乌东德水电站的一个同意的批复。我们说从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来看,这个批复应当是叫做附条件的一个许可批复。所谓附条件就是说,根据长江上游的生态功能,特别是水的协调利用、合理利用,为了保护自然保护区渔业的繁衍生存洄游,那么在这个地方,它只适合建立一部分的水电站。实际上它还有一层含义就是说,以后你要再修其他水电站的主张,项目申报就不要再提了,它有这样一个含义。

    另外还有一个非常深刻的含义,就是刚才谈到的,过去这个自然保护区曾经做过一些修改,这个修改实际上也是在这个批复当中对它的合理性予以了否定。

    白岩松:

    是不是就是说,我允许你干这个,但是那三个你就不允许再干了?

    汪劲:

    虽然这个作为行政行为的这样一个具体行政行为的文件来说,它不能够直接说针对这个行为去审批另外一个行为。但是这实际上暗含一个问题,就是说我批了你这样一个水电站,实际上我们看它还是一个水电站的建设被得到了批准,但是我告诉你,这个地方为了生态保护的需要,不可能我们还会去批其他的新的水电站了。

    白岩松:

    那三个就算了。但是是不是这样一个表达,而且是非常含蓄的表达就真的像媒体说的那样硬梆梆的彻底的叫停,接下来会不会再博弈,就像过去的六年时间里其实一直在博弈围绕着小南海的水电站。咱们继续观察。

    解说:

    在今年重庆地方两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要“启动建设长江小南海水电站”,这个表述,也让已经争议多年的小南海水电站,再次出现在了公众的视线。资料显示,小南海水电站从1990年就有了动议,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该项目一直看上去不太可行。

    马军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

    它作为一个国家级的保护区,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是不能建设的,这一系列的障碍是很难逾越的。

    解说:

    马军所说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就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按照规定,保护区域内不允许建设大型工程。在2009年之前,这个保护区曾两次缩小范围,给向家坝和溪洛渡两个水电站让路。到了2009年中,一个更让人吃惊的消息传来:这个自然保护区要再次缩小范围,给小南海水电站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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