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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监会:禁止券商利用P2P伞形信托为客户两融

    上周五,著名博主曹山石曝料称,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下发文件,禁止证券公司通过代销伞形信托、P2P平台、自主开发相关融资服务系统等形式,为客户与他人、客户与客户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同时强调了严格坚持两融开户50万元资产门槛,以及不得向开户不足半年的客户融资融券。

    券商利用伞形信托两融
    券商利用伞形信托两融

    这一消息对于震荡之中的A股市场来说,无疑是一则重磅炸弹。昨日(2月9日),记者独家获得了这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2月3日下发的文件,其披露了此前检查的细节。文件显示,2014年12月15日至28日,证监会对45家公司的融资类业务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根据检查情况,部分券商存在较为明显的问题,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权质押式回购和约定购回式业务等。

    多家券商被证监会点名

    上述文件显示,融资融券类业务是券商违规的重灾区。主要问题有三项:一是中信证券等13家券商存在向“在本公司及与本公司具有控制关系的其他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连续计算不满半年的客户融资融券”问题,部分公司涉及客户数量较多,其中截至检查日,中信证券有697名,中投证券542名,广发证券有459名。二是国泰君安等11家公司存在违规为到期合约展期的问题。三是海通证券等4家公司存在对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规定标准且未按期补足担保品的客户没有强制平仓的问题,但涉及客户数量和笔数相对较少,情节较轻。

    此外,部分券商为他人向客户或者客户之间融资买卖股票提供便利。“一是通过代销伞形信托等结构化金融产品为客户融资提供便利。银河证券等11家公司代销伞形信托,客户通过认购伞形信托劣后级份额,获得数倍于其自有资金的配资进行证券交易。二是通过P2P平台等机构为客户融资提供便利。东方证券正在筹备与P2P平台合作,向其提供融资客户的信息,并对客户账户进行监控、限制以及债务催缴和追偿,P2P平台负责提供资金。三是为客户之间直接融资提供服务。安信证券曾自主开发系统为客户之间融资搭建平台,在平台使用前,未见合规部门的审查意见,且未制定使用该系统的客户标准和条件,虽安信证券已主动停止该系统的使用,但引起了客户纠纷并向证监局投诉,性质较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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